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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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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是《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贯彻落实的开局之年,也是健康上海行动实施五周年。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爱卫会工作部署,大力宣传贯彻《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9〕16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21〕6号),健全工作队伍体系,用爱国卫生运动新发展新成效,推动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健康治理新格局,提升健康上海能级,不断满足市民多样化、高品质健康需求。2024年的重点工作主要是:



一、做好《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宣贯实施


    会同市爱卫会(健促委)各成员单位,跨部门合作,全社会动员,多措并举,全力抓好《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将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2024年度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任务清单和考核目标,形成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梳理分解《条例》明确的具体任务,制定《条例》细化的政策措施。及时修订与法律法规精神不符的相关制度文件,制定与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要求相符的规章制度,为全面完成贯彻落实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针对《条例》提出的健康标识、社区卫生服务、青少年心理健康、健康积分奖励、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戒烟戒酒门诊开设、单位健康管理和学生营养餐标准制定等重点内容,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研究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


    把巩固国家卫生城镇作为优化社会健康环境、强化社会健康治理、实施健康上海建设行动的平台和载体,推进常态化创建,组织各区践行《上海市民健康公约》,开展市民卫生健康行为倡导、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卫生设施维护、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重点场所卫生管理等系列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通过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单位职工健康管理、建立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举措,构建完善覆盖社区、单位、个人的全方位健康服务体系。坚持实行常态化监督机制,督促各区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条例》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体系和机制建设


    持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按照《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规定的工作组织体系,编制下发贯彻配套实施文件,细化明确各级爱卫会与健促委的工作任务、议事规则和制度文件,搭建市、区、街镇三级管理架构,夯实市、区、街镇、村居、楼组五级工作网络,为推进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各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和工作经费保障,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推进市、区爱卫健促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健康促进中心要做好对区爱卫健康促进中心和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条线的日常技术指导和考核管理;推动街镇政府下沉社区,落实、落细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各项具体任务;启动爱国卫生健康促进综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数智爱卫水平;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指导和督促本行业、本领域开展相关工作;联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会等群团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社会健康治理。



三、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年度线上指标评估、现场暗访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公布结果,指导各区、镇加强创卫巩固常态化管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巩固创建成果。


    全面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完成40个市级试点的评估,从中遴选出全市首批市级卫生健康示范街镇,推进基层卫生创建向“大卫生”“大健康”融合转型。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各区、各街镇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建筑工地、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旅游景区、机关学校、农村村宅卫生环境治理,督促落实单位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大力倡导公共卫生和文明行为规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积极营造爱国卫生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结合《条例》宣贯明确街镇、各类单位病媒生物防制主体责任,制定专业机构备案和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做好与市场监管、卫生监督等部门相关执法事项的衔接。


    推进《社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实施要求》、《有害生物防制服务》等地方性标准项目建设。持续做好蚊虫、鼠类控制为重点的季节性病媒生物专项控制行动,推动大型居住社区病媒标准化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病媒生物的日常防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推动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和试运行,做好与各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对接的前期准备工作,探索通过数字化治理推进病媒生物常态化防制措施的持续落实。继续依托实训基地开展面对社会各类重点人群的线上线下培训,推动“居家病媒生物控制”和“社区病媒生物防制”等互动式培训模块建设,强化相关部门、单位、场所和个人的日常防制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防制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实施健康上海行动


    进一步增强推进健康上海行动、深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合力。推进实施健康上海行动专项项目(2022-2024年),加强项目管理,高质量完成结项。以市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内容为重点,开展对各区和各成员单位健康上海行动实施五周年的专项督查,确保宣传发动到位、工作推进到位、指标落实到位。


    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健康上海行动考核与监测评估工作。强化健康城市建设的目标导向,完善健康上海建设市级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指标体系对健康上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试评估,推出健康上海指数。建立健康上海行动定期协调制度,与各专项行动组和各区定期沟通协调健康上海行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在全市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政策评估的工作规范、实现路径和运行保障机制。


    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将全市相关工作包括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科普宣传、年度专项活动等纳入线上平台管理。继续实施健康实事项目,编写2024年上海市民健康知识读本,以纸质书、电子书、有声书、视频等多种形式通过各类线上、线下平台广泛传播,确保读本科普知识覆盖全体市民,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完善世界卫生组织健康城市合作中心健康促进资源库,举办西太平洋地区健康城市治理培训班,提升该区域的健康促进工作人员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与科普工作


    制定完善健康单位建设评价细则,启动新一轮市级健康单位建设。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范医院健康促进委员会的管理和工作职责,将健康促进的理念和标准融入业务流程和组织文化,实现院内院外联动、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


    推动《上海市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范》正式成为地方标准。持续推进健康区建设,完成嘉定、松江两区的复评审工作。建立市、区健康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本市健康科普知识供给、发布、传播、监测、管理和通报的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支持市健康促进中心融媒体中心建设,探索运用云平台和人工智能算法,实现“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服务。


    加强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实现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和有序服务,探索建立市、区、医院三级科普专家库架构,将科普专家库与科普资源库有机衔接。实施推进财政资助的科普专项建设,做好“健康科普引领人才”和“健康科普青年英才”建设,落实项目管理、验收评估和成果资料入库工作。



    加大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及各级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健康科普的力度,与上海教育电视台联合推出全国首个省级全媒体健康科普频道《上海健康频道》,建设大小屏联动传播的科普融传媒服务平台。借鉴《健康脱口秀》等科普知名品牌经验,推出更多医学与艺术跨界合作的创新科普产品。不断完善本市健康科普“三单一机制”,继续发布“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影响力榜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科普影响力榜单”“医务人员个人健康科普影响力榜单”,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举办第二届上海市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持续挖掘推出本市健康科普人物、作品、品牌的典型代表。协调开展“全国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等健康科普赛事和征集推选活动。推进院士科普基地建设,发挥院士对健康科普的战略规划和示范引领作用。做实政府实事项目和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


    大力普及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推广使用小组日常活动组织的标准化流程,加强对指导医生、小组长、居委卫生干部等关键角色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断拓展活动覆盖人群,丰富活动内涵和形式,依托健康云平台,试行开展市民主动健康管理的健康积分打卡和线上健康促进公益服务发布。做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完成成人健康素养监测等三项国家级素养监测及相关市级素养监测工作。



六、做好控烟执法宣传工作


    围绕控烟宣传和监督执法“六个一”模式,积极构建公共场所“控烟行动三部曲”,控烟“疏堵结合”,深入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提升无烟上海建设能级,进一步降低法定禁烟场所违规吸烟发生率、人群吸烟率、二手烟暴露率。贯彻《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加强控烟监管执法,聚焦控烟重点难点行业、场所,社会反映投诉集中的控烟问题,进行问题场所曝光与全覆盖执法。


    加强控烟热力地图宣传和应用,强化控烟社会共治,提升监管执法效率。针对典型控烟问题和监管处罚案例开展社会宣传,提升监管执法影响力。积极开展大众媒体和城市地标等特色控烟宣传。加强控烟社会监督共治,强化《执法建议书》制度,有效协同和联动控烟监管执法。


    推进室外吸烟点标准和示范建设,完善室外吸烟点地方标准。开展重点场所控烟暗访与督导,深入推进无烟(示范)单位建设。在全市推广“十月怀胎·爸爸戒烟”孕产家庭戒烟活动,积极倡导和开展无烟家庭建设。建设戒烟服务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开展上海市戒烟服务规范化培训。就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开展综合评估,探索在与吸烟危害有关联性的疾病病人就诊时将吸烟史纳入问诊内容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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