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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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上海市健康老龄化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推动老年人群营养健康行动,进一步提升肌少症的发现和预防能力,提高本市老年人群营养健康水平,本市基层社区试点组织开展第二轮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工作,并组织制定《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普及肌少症防治知识和技术,分阶段扩大肌少症筛查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社区肌少症筛查方案和工作流程,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社区肌少症筛查的工作能力,为社区老年人肌少症早期干预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助力健康上海、健康老龄化。

二、筛查任务
各区选择2个或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随机选取不少于200名≥65周岁的社区老人,开展骨骼肌状况筛查。
已经完成第一轮筛查试点的区,可以适当扩大筛查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肌少症社区筛查能力建设,深刻认识筛查工作对老年人群健康和高质量生活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试点建设,遴选好试点社区和医疗机构,按照第二轮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辖区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区域资源,确保筛查工作经费和技术保障,扎实推进肌少症社区筛查工作。

(二)加强任务落实。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要做好肌少症筛查的总体组织安排,开展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带动社区营养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筛查、抽样等技术指导和数据分析等指导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级医疗机构要落实筛查任务,及时报送筛查数据和工作情况。

(三)加强质控评估。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要组织开展质量督导和业务评估,对存在问题的试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要求,对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自我评估,定期总结经验和存在问题,及时优化完善。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定辖区筛查工作质量控制牵头单位,为本轮筛查和后续区域推广做好师资储备。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老年营养健康质控中心承担相关筛查的基本设备配置、宣传材料设计、信息系统建设等经费。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区内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控机构落实,做好筛查任务、人员和经费的统筹管理,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知识宣传普及。各单位在开展试点工作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的健康生活方式理念,着重宣传肌少症的疾病风险、科学预防和干预等措施,提高社区医务人员和老年人群对肌少症的认知度,提升老年人的参与率和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营养健康宣传氛围。

四、其他
(一)请各区卫生健康委根据第二轮试点筛查的要求,确定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承担筛查任务,并于3月15日前,扫描二维码填报各区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工作申报信息表,并同时报送盖章纸质件至我委。

(二)请辖区内报送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上级转诊医院扫描二维码,并于3月15日前填报《上海市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第二轮试点方案》中相关基本情况问卷。

联系人:袁微嘉、刘力,电 话:23117894、23117895
邮 箱:shspc@wsjkw.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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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