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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年度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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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医药条例》《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和《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化高地建设,鼓励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前期基础研究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医药标准化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1.标准推进人工智能在中医药领域的应用研究。围绕智慧中医诊疗系统、智慧中药药事服务和管理、标准化支持中药创新发展等开展标准化研究,探索制定数字中医药关键技术系列标准,推动人工智能与中医药深度融合。


2.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方法学标准研究。借助标准化理论结合循证医学的理念和方法,建立科学、严谨的中医循证方法学体系,对中医传统理论和临床实践进行验证、优化和创新,提高中医研究的质量和可信度。


3.标准推动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支撑中医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分层次发展的基本模式、管理体系和保障机制,强化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标准的组织制定。


4.疑难重症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研究。充分发挥中西医各自优势,通过标准化手段切实推动临床实践中两套医学体系的有机结合,提高疑难重症的临床疗效,改善患者预后。


5.优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传播。聚焦中医药文化传播领域涉及的基地场馆、课程研发、师资要求等,开展标准研制,通过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的标准体系建设带动文化传播提质扩面。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从标准化的角度入手,结合中医药特色,能充分体现上海市中医药标准化技术优势,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鼓励项目团队联合长三角地区共同研制标准,对长三角领域基础较好并有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资助。


3.申报项目内容避免与现行或在研的中医药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以及市卫生健康委已立项的标准预研制项目重复,相同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求


1.本市各级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协会、企业等均可申报。


2.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三)申报团队


1.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在职人员,在申报领域具有明确的前期工作基础并在行业中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组成员应当具备代表性,广泛吸收科研、管理、标准化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


三、组织及资助方式


1.资助原则及类别。我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就立项意义、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效等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提出最终立项名单,立项项目包括经费资助项目以及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资助项目原则上要求承担单位1:1匹配经费。


2.组织方式。各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管理,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和特色进行项目征集、把关,按照要求统一申报,每个单位限报5项以内。


3.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年,可视具体项目工作量适当调整。


4.考核形式。原则上项目应以标准作为主要产出成果,结题需提交标准申报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中医循证方法学研究及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化研究可提供结题技术报告及发表核心期刊论文(需注明项目资助来源)作为考核依据。


四、申报受理


本次申报受理工作委托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申报单位核准盖章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送至上海市中医药国际标准化研究院(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大楼北楼517室,只接收顺丰快递),同时将申报书Word版及盖章PDF版发至邮箱zyydbw@163.com。项目申报书请自行留底不予退返。


联系人:朱老师、黄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51322432,23117933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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