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作业中心(EOC)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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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目标
1.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建设区级应急作业中心(EOC),具备同时应对多起传染病事件的能力,以及辖区内多地域或跨区域协同应急响应能力。
2.强化区级应急作业中心功能建设,提升辖区应急指挥能力、应急处置效率和应急作业保障能力。
二、建设原则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规范建设、持续改进,平战结合、动态管理。
三、主要功能
区级应急作业中心开展的主要工作应包括指挥调度、多源风险监测和评估、风险处置全程管控、信息汇聚与分析展示、决策支持与多元会商,以及值班值守、培训演练、资源管理等业务功能。
四、基本建设要求
(一)场所建设
区级应急作业中心应为专用场所,至少具备应急指挥区域、应急会商区域、协同作业区域、保障值守区域等核心区域,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配备信息发布、媒体沟通等其他工作区域。
区级应急作业中心建设应考虑极端情况下的功能运转,各区域场所规模和面积应满足相应工作开展的空间需求。应提供安全的办公场所,配备应急供电、供水、防火、防盗、警报系统等设施。
(二)区域设置
1.应急指挥区域。用于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应急指挥区域为应急作业中心的核心区域,应至少满足200平方米的场所面积要求。
2.应急会商区域。用于风险评估、专家会商、领导研判决策等。
3.协同作业区域。用于集中办公和协同作业,可使用开放式空间,灵活安排不同功能区域。
4.保障值守区域。用于值班值守、设备存放、信息设备控制、茶水文印等作业保障。
5.其他作业区域。用于新闻发布、媒体沟通等,区域原则上应独立设置,避免干扰正常应急作业。
(三)基础设施设备
区级应急作业中心应配备与相应区域功能相匹配的基本办公、信息展示、多元通讯会商、会议管理、网络和安防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高清可视化展示设备、辅助决策等其他设施设备。具体配备数量及性能要求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信息化建设
根据辖区实际和处置需求,建设符合辖区特点的应急作业信息化平台,包括指挥调度、接报处置、值班值守、人员管理、物资管理、可视化展示等功能模块,具备条件的可建设辅助决策、仿真实训等功能模块。各区平台在建设中应考虑对接市级平台需求,实现市区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动态报告风险处置进展。
(五)工作机制建设
建立区级应急作业中心日常管理机制,制定平战结合、人员管理、物资管理、信息报送、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度,配备应急作业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应急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建立应急作业组织管理架构、指挥协调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传染病风险分级分类处置规范和预案体系,制定启动和终止响应标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六)保障与支持
各区应加强区级应急作业中心专项经费保障,统筹中央资金、市级和区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区级应急作业中心日常运维、应急作业以及后续升级维护等经费需求。应做好应急作业中心日常和应急状态下人力资源、物资、车辆、后勤、信息通讯、信息安全等综合保障。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