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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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4〕122号,以下简称《通知》), 定于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保障所需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将技术服务、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集团公司、中央在沪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具有本行业、本单位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宣传贯彻新中国成立75周年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围绕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围绕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紧扣宣传周活动主题,结合职业健康达人选树、健康企业及健康园区建设、传播作品征集推广等工作,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构”活动。

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组织专家主题宣讲、现场咨询、科普讲座培训、技能竞赛、视频展播、海报张贴、图文展览、宣传折页发放等线下活动,引导公众和职业人群提升职业健康素养水平。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2。

三、各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及时报送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请各单位于5月7日(星期二)前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邵老师,电话:18706204963,邮箱:shzyjkc@wsjkw.sh.gov.cn)。
正文相关附件请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wsjkw.sh.gov.cn下载。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2.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3.体面劳动,健康工作,快乐生活

4.保障劳动者健康,助力健康中国
5.守护职业健康,同享幸福人生
6.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7.建设健康企业,争做健康达人
8.关注职业健康,守护最美劳动者
9.预防职业病危害,守护劳动者健康

10.提升职业健康素养,助力高质量发展
11.打造健康劳动者队伍,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12.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4.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15.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