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基层非中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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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人教发〔2022〕4号)、《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沪卫中发〔2023〕4号)、《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培训能力建设的通知》(沪卫中发〔2023〕2号)等精神,加强上海市非中类别医师队伍建设,提升基层非中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结合上海市实际,卫健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基层非中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试行)》。

上海市基层非中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试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中医药培训能力建设的通知》等精神,加强上海市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上海市基层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大纲。

一、培训目标
开展上海市基层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培训,旨在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优势,加强基层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西医临床工作融合。通过培训,切实增强基层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加深对中医药知识的科学理解和正确运用,推动中西医协同、中西药并用,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本培训大纲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非中医类别医师。

三、培训要求
(一)培训时间:对基层非中医类别医师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大纲为指导性意见,各基地可自行增加其他专科学习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二)培训形式: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和基层实践两个部分,总学时数为8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60学时、基层实践20学时。理论培训、基层实践课程及时间安排见“培训大纲学时分配表”,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大纲内容”。

培训大纲学时分配表
理论培训(60学时)
1、中医学基础,学时数:20
2、方药学导论,学时数:5
3、经络腧穴学导论,学时数:2
4、中医内科学,学时数:12
5、中医外科学,学时数:8
6、中医妇科学,学时数:4
7、中医儿科学,学时数:4
8、中医骨伤科学,学时数:5

基层实践(20学时)
9、门诊跟师,学时数:20
10、教学查房,学时数:20
11、病例讨论,学时数:20
12、学术讲座,学时数:20
合计学时数:80
备注:基层实践安排不局限于门诊跟师学习,可结合基地实际情况,补充、拓展其他形式的教学活动,最低学时数不少于20学时,每半天教学活动计4学时。

五、考核与发证
考核包括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主要以考勤、学习态度、完成作业情况等为主,占比50%;终结性评价可以由培训基地组织统一测试(笔试或机考)及撰写心得体会,其中统一测试占比30%、心得体会20%。考核合格者,由各区卫生健康委发放培训结业证书。